(2023)冀0683执恢99号
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李亚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因被执行人李亚强至今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:
1、被执行人信息:李亚强,男,汉族,1976年生,住安国市佳业小区2号楼2单元901室(常住北京市)。
2、悬赏金比例: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%(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近700万元及全部案件款的利息)。
3、悬赏期限: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止。
4、悬赏条件: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,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(本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;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,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登记的顺序,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)。严禁举报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。
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。
特此公告。
举报电话:0312-6188510
联 系 人:刘法官
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