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8日,安国市人民法院法官经过多次调解,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。
原告向某与被告李某系朋友关系,2021年李某因生意周转急需用钱向向某借款,向某出于朋友情谊先后共借给李某14000余元。3年间,李某仅偿还了1000元。剩余借款经多次催要无果,向某将李某诉至安国法院。
受理案件后,承办法官首先组织了庭前调解。原告气愤地说:“3年了,我给你打了多少次电话?发了多少次微信?你还了1000块钱就把我拉黑了。我通过咱俩一块儿认识的人找你,你也不理。现在你必须还我利息和本金,一分都不能少!”“我不是不还,欠你的钱我承认,现在这不是生意不好做,我手头也困难嘛。”“这不是理由!”双方你一言我一语都不肯让步,第一次调解没能达成一致意见。
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、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若就此放弃,一判了之,并不能实质化解纠纷。对此,法官采取“背靠背”调解的方式,分别联系双方沟通劝导,并从法律规定、诉讼成本和维护朋友关系等角度,向被告阐明相关法律法规、诚信的意义。被告于开庭前向原告还款8000元,双方僵持的关系得到了缓解。
法官趁热打铁,组织双方“面对面”调解,劝说被告及时偿还剩余钱款:“你们作为昔日好友,没有必要继续扩大矛盾。原告在困难时相助于你,也是出于友谊和信任,你应该倍加珍惜。”同时,法官劝说原告,要理解被告的不易。最终,原告放弃了部分利息。被告也深受感动,调解当日就将剩余借款5000元及部分利息偿还给了原告。至此,该起纠纷圆满化解。